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時間:2020-07-29閱讀: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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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主管部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同步推進建設工程資質改革,做好新舊資質標準過渡期的銜接配合工作,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要求,現將由我廳審批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廳和各設區市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廳和各設區市已受理的資質延續申請事項,不再進行審批,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符合我廳《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尚未辦理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上述資質證書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五、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六、各設區市審批權限的企業資質證書信息應及時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七、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廳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符合上述二、三條規定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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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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