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委托南寧市實施部分自治區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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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委托或授權南寧市實施第一批自治區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桂政發〔2020〕4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的規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將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等5項自治區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由南寧市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下放由南寧市承接實施的自治區級行政許可事項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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